







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9498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[2013]146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3-03-02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(运输)局,省公路局,厅运管局,厅航运局,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:
现将《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单位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3年2月28日
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会议和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,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,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,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为重点,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形象建设,大力推进“三基三化”(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、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、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)建设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:
一、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
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运用法治方法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的要求,以开展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”创建活动为突破口,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,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,切实提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。
二、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立法工作
以列入省人大2013年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为工作重点,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立法工作,力争年内出台《陕西省公路条例》和《陕西省水上漂流安全管理办法》;同时做好《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》(修订)等项目的调研和起草,认真办理法律、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回复,提高立法工作质量。
三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
深入贯彻落实《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》(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),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,将省公路局,厅运管局,厅航运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,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、备案、公布和监督制度,对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及时废止或重新发布。
四、推动执法形象“四统一”建设
开展执法形象“四统一”建设的检查督导工作,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省厅《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按计划完成交通运输执法标志标识、执法服饰、执法证件和执法场所外观的“四统一”工作。
五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工作
做好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的相关准备工作,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计划,确定我省的执法培训机构,培训一批执法骨干作为培训师资,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工作。
六、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
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交政法发[2012]683号)的要求,提高基层执法站所的装备配备、站房建设、岗位配置以及业务管理的标准化水平,不断提高基层执法工作的保障能力。选择一批基础好、积极性高的基层执法单位作为“三基三化”建设的试点单位,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。
七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
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方案,细化考评内容和指标,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体系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日常考评记录,将执法考评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。
八、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
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,促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标准化,在全系统推广优秀行政执法案卷,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卷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中的重要作用。
九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
落实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关于“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”的要求,对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行调研,学习重庆、广东、福建等省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。
十、广泛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
落实《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》的要求,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,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,形成自觉学法、用法、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,为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。